关于验收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驻新高校、医院(科研处)科教科,各有关单位科研处:
为加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对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4年度尚未验收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2、2015年度立项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验收依据
根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按照项目合同任务要求,对验收项目的经费使用合规性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验收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对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成果鉴定、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撰写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项目资金支出的发票复印件不低于30%)可附后,材料一式三份(2015年项目一式一份),书籍式装订,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5820679
附件:1.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13日
为加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对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4年度尚未验收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2、2015年度立项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验收依据
根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按照项目合同任务要求,对验收项目的经费使用合规性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验收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对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成果鉴定、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撰写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项目资金支出的发票复印件不低于30%)可附后,材料一式三份(2015年项目一式一份),书籍式装订,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5820679
附件:1.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