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重大科技专项的顺利实施和预期目标的实现,提升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根据《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新科﹝2018﹞43号)要求及有关规定,决定对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实施的重大科技专项进行过程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内容
2018年度立项实施的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开展验收工作。(已列入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项目按照省科技厅安排,随省厅项目一并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2019年度立项实施的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中期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专项年度实施进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市科技局将在5月底前,完成2018-2019年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中期评估、验收评审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12日前,将验收、中期评估材料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加盖承担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按归口管理分领域报送至各业务科室,工业领域和农业领域报送至市科技局476房间,社发领域和开放合作专项报送至市科技局479房间。(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3)
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
资管科5820696 jhk5820680@163.com
专业领域业务咨询
高新科(工业领域)5820679 xxgxk@126.com
农业科(农业领域)5820676 xxkwnyk@163.com
社发科(社会发展领域)5820665 shfzk5820665@163.com
人合科(开放合作专项)5828882 xipea@163.com
附件:1.附件1.2018年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验收工作要求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