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1年度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 浏览量:7637

新科〔2022〕6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有关规定,经专家会议评审、公示等程序,市科技局认定河南师范大学的“新乡市食药同源功能性食品加工及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等37家实验室为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根据《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按照《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事项委托书》要求,“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委托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开展,2021年度,高新区、经开区共认定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3家。

请40家获批建立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要加快实验室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验室投入运行后,市科技局将按照《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学术上或在促进科技进步方面有突出成绩,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实验室,将在科技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

 

附件:2021年度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