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浏览量:939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在科技创新开放中的推动作用,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2021年计划继续新建一批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为在我省成立或注册时间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无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种类分为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科研类)和依托企业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类),重点支持在现代农业、中医药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规范材料。申请单位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只统计近3年数据),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项目编号、名称和主持人姓名。科技合作协议复印件需经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确认有效后盖章。材料核查工作将贯穿评审全过程,如有问题将直接取消实验室负责人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规范名称。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名称格式为“河南省+研发方向+国际联合实验室”,英文名称为“Henan International Joint Laboratory of XXX”,研发方向要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不能过于宽泛。

    (三)控制数量。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数量不超过3个。

    (四)避免重复。拟申报联合实验室的负责人已是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或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任的,不得再次申报。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申报和建设。同一单位同一科研领域不得重复建设。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2021年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报申报书,并补充相关说明材料(详见附件2)上传至附件部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8:00至2020年8月12日18:00,逾期不再开放。

    (二)材料审核。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受理。线上填报后,从系统中导出《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需用A4纸正反印刷胶装成1册,报送一式5份,通过邮寄方式报送,材料邮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号楼709房间

    业务咨询:科技合作处 刘 越 0371-86239880

    赵迎钊 0371-63681823

    技术咨询: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0371—65831885

    

    附件:1. 2021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

                2. 实验室相关情况补充材料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