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首批进入国家“5.26”工程的单位

发布时间:2009-06-30 浏览量:3074

        2009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我市知识产权局进入首批“5.26”工程。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首批“5.26”工程单位全国共计22个,其中省级9个,直辖市4个,省辖市9个。

        “5.26”工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2008年5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讲话精神而提出的。要求在全国选择若干地区,重点推进执法工作的机制建设、条件建设、队伍建设,推动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以带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能力与执法工作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