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量:2037

尊敬的龚鑫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新乡市离岸研发机构建设,促进新乡创新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根据科技局自身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离岸研发机构政策宣传的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活力,吸引和利用国内外各类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带动更多的先进研发成果在新乡市转化,实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不断提高新乡市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新乡市离岸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离岸研发机构的定义、评审认定程序、评估管理进行了明确,但对于如何政策支持,受财政资金紧张迟迟未出台支持政策,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尽快协调市财政局出台相关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将该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助力科技成果在新转移转化。

二、关于加大离岸研发机构管理和考核的问题

受疫情和财政困难影响,尚未出台离岸研发机构支持政策,对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了影响,由于离岸研发机构数量少,加上省科技厅机构重塑重构的影响,因此未加强离岸研发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导致该管理办法未得到有效的贯彻。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明晰管理职责及加强绩效评估,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管理和支持,并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强化对绩效评估结果的使用,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全力提升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共同为新乡市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新华章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