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量:128

尊敬的李剑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引导民企助推新质生产力在国民经济中发力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新乡市科技工作的关心,现就该提案答复如下:

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民营企业作为创新的重要主体,其发展对于激发社会经济活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提升我市民营企业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科技局扎实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做好对企科技服务,促进创新成果在民营企业落地转化,借助科技金融力量,赋能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配套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一)扎实开展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作

深挖源头培育潜力,深入县(市、区)调查摸底我市企业创新情况,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结合各梯次企业创新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应评尽评”,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各梯次科技型企业的覆盖面。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392家,高新技术企业856家,瞪羚企业32家,创新龙头企业11家。

(二)大力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一是聚焦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产学研合作“四有”企业建设,推动全市创新资源和企业需求有效配置、精准对接。积极指导帮助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和产学研合作,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2023年末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72.9%;二是精准支持企业创新薄弱环节,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助等业务流程进行解读,帮助企业吃透政策要义、把握标准要求,使广大企业及时享受税收政策优惠。2023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1299户,加计扣除金额38.69亿元,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企业262户,减免金额7.23亿元。三是高质量推进创新创业大赛,筛选出优秀的企业项目推荐至省赛,持续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带动力,为支撑引领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动能,更有力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开展科技金融工作

加强与人行、金融局、商业银行和基金的合作,充分发挥科技政策与金融资本相融合的优势,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层次多元、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和更加精准、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组织科技型企业银企对接会,持续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提升科技企业竞争力。加大对科技企业全链条金融支持,科技信贷规模持续做大,三年来省“科技贷”向我市投放贷款余额从1.4亿元提高至5.7亿元,为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对企科技服务不断强化

一是选派各级科技特派员288名、首席服务员3123名、谋划一批“科技副总”,架起政府、市场、创新主体沟通桥梁,实现创新资源有效共享,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推”,为企业当好“贴心服务员”。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新乡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活动周、科技政策大宣讲等系列专场活动,为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人才引进、科技金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方面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提高科技企业优惠政策的覆盖度和知晓率。近三年赴企业指导、开展政策培训50余场(次),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企业代表等5000余人参加。三是做好线上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近三年来,市科技局在新乡科技网政策法规栏目板块及时增加和更新了共计173篇文章。其中,增加《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等141条国家和省市科技政策;发布《学法守法小课堂,一图读懂<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32篇政策解读文章,便于创新主体了解政策、学习政策。

三、促进创新成果在民营企业落地转化

坚持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导向,通过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搭建成果转化平台、优化成果转化服务等方式,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一是完善成果转化机制。2022年4月,市委市政府创新出台促进科技成果在新转化“八条措施”,通过确权赋权进一步畅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实行“授权即可赋权”,在科技成果转化前先行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赋予成果完成人更大的选择权,可选择将知识产权直接出售、入股分成,也可以选择长期使用,自行成立创业公司;有效提升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实现由“分粮”向“分田”转变,河师大作为改革试点单位,改革后年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4000余万元,增幅70%以上。二是丰富成果展示平台。充分发挥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等平台作用,推动校地、校企协同,深化科技、经济融合,促进更多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六届高博会共迎来国内外高校院所、知名企业、投融资机构等2000余家、线上线下参会嘉宾4400余人次,签约合作项目582项,总投资2500多亿元。持续推动校企双向精准对接,分专业、分领域开展项目路演等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先后组织在新高校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产业对接会、成果发布会等活动30余场,面向企业集中发布和展示一批相关领域的新技术新成果,有力促进科技成果在新转化落地。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业,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河南师范大学作为赋权改革“双试点”,在全省率先成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探索实施“高校院所+转化公司+科创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运营新模式。加大技术经纪人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技术经纪人专业素质。目前,全市已经形成21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近800名技术经纪人构建的市场化技术服务队伍,不断发挥成果转化的桥梁作用,带动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年均增速30%以上,2023年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69.7亿元,“十四五”末有望突破百亿。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深化和完善各项措施。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打造创新型企业金字塔梯次队伍,建立“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支持创新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研发投入机制,激励更多民营科技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联合高新区深入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构筑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体系,充分结合原有各类统计体系,在企业“免申、免填”的基础上收集数据,开展各类型评价工作。强化积分评价结果运用,利用创新积分精准识别各类后备企业和后备科技项目,强化科技资源挖掘和培育;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推动企业创新积分结果运用,引进中原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等接入评价系统,为企业提供各类科技融资服务。做好“科技副总”审核推荐工作。按照省科技厅部署,围绕我市重点培育的“7+17+N”产业链,做好“科技副总”选聘工作,坚持按需选聘、双向选择、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发展指导和协调,推动其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依据促成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进行奖补,完善制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在新更快更好转化落地。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