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量:923

尊敬的林仙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提振发展信心”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新乡市科技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统领,认真贯彻创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加速创新要素集聚,优化创新生态环境,企业研发实力得到显著提升,研发主体地位更加稳固,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引导作用,建立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等。“十三五”以来,我市已累计拨付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15663万元,惠及企业1119家;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资金93010万元。“十四五”期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每年增长10%以上。2022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13.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2.89%,共实施省、市重大科技专项近80项,争取和支持财政资金共1.2亿元。

二是谋划培育一流创新平台。搭建科技与产业、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的桥梁,形成以省、市级产业研究院为载体的新格局,目前共建设省级产业研究院4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4家,数量均居全省第二位。探索定制式中试基地运营机制,为企业规模生产、完成从产品到产业转换提供中间试验场所,建成微电子中试基地、新能源电池中试基地、医用防护用品中试基地等省级中试基地3家。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培育了公路养护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2家;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7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2家、市级重点实验室78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5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9家。

三是推进科技成果快速转移转化。打通政策堵点,推进职务成果权属改革,出台《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新转化的若干政策》(新政办〔2022〕32号),聚焦成果转化全链条8个环节力求突破,实现由“分粮”向“分田”转变。印发新乡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申报通知,对驻新高校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的2022年度技术合同进行后补助,通过财政奖补活跃技术市场,“真金白银”助力政策落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2022年全市共登记技术合同1738项,成交额达53亿元,较去年全年总量增加17亿元。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全面梳理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平台、金融、政策、服务等各环节要素,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帮扶举措,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扎实开展常态化精准服务企业工作,宣传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财政奖补等惠企科技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新乡科技创新的支持,强化财政资金科技计划项目引领,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积极谋划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创新高地提供坚实保障。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