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量:776

尊敬的袁文俊、宋承华、刘颖雪、许黎、段滨滨代表:

您五位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实体经济发展支撑引领作用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新乡市科技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乡科技创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指导和新乡市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全市实际,充分发挥自创区建设引领作用,加速创新要素集聚,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提升创新生态优化,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创新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是科技创新投入大幅提升。2022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13.78亿元,较2016年增长17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89%,较2016年增长1.3个百分点。2021年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79.2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三(郑州第一、洛阳第二),较2020年增加12.3亿元,同比增长18.4%;全市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4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首次超过国家平均水平(2.44%),居全省第二(洛阳第一,与郑州并列第二)。二是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市科技局主动对接国家、省中长期科技规划,制定出台《新乡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新政〔2023〕1号)并贯彻落实,加快《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新转化的若干政策》落实力度,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以上各类研发平台1500余家,河南省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分别达到3家、20家、23家,总量居全省第二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709家居全省第三位,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210家居全省第四位。三是科技支撑作用不断增强。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的比重达到57.6%,高于全省1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正在成为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柱石,生物与新医药产业持续壮大,成功入围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流感疫苗、核苷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2021年新乡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增加值增速22.9%、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为34.3%。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创新驱动顶层设计。贯彻落实《新乡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新政〔2023〕1号),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坚持服务产业发展、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科技开放合作,大力实施集“载体、主体、平台、项目、人才、生态”一体化推进的新乡创新工作。二是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及时拨付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推动各县(市)、区加快落实科技计划项目及普惠性政策配套资金,进一步强化财政科技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带动全社会创新投入稳步提升;强化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入社会多元化投入,完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样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继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宣传落实促进职务科技成果在新转化“八条政策”;加大技术经纪人培训,致力形成专业化、梯度化、本土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办好第六届高博会,吸引更多市外成果在新转移转化;举办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分专业分领域开展项目路演或成果发布;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筛选出一部分优秀成果实现转移转化;开展进企业、进县区政策宣讲,组织企业进高校等活动。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