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64号提案的答复
新科复字〔2022〕7号 签发人:李 亮
处理结果:A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6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石晓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新乡市科技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乡市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以创新求突破,以改革促发展,推动发展积厚成势、进阶升级。
一、落实“新八条”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新八条”)是我市充分发挥政策先行先试优势,而拟定的先行先试政策。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我们积极学习了先进地区的经验,但没有照搬先进地区的政策,所出台的政策措施在省内甚至是全国都具有一定先进性。2021年印发《2021年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在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方面不断探索尝试,将自创区打造已经成为新乡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
从2017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落实新乡自创区政策。2022年4月20日,市科技局已对“新八条”落实工作奖补名单(第一批)进行了公示,涉及科技型小微企业上规奖励、创新人才奖励等事项。
二、完善金融支撑,保障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开展银企对接。在为科技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方面,我市已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工作,定期征集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开展科技型企业银企对接活动。二是推广科技贷。大力推广省级科技贷、谋划推进市级科技贷,该产品对科技民营企业来说有期限灵活、成本低、易办理等特点,截至2021年底,全市省级科技贷余额共2亿元。三是落实金融优惠政策。我市有如《落实2020年度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八条”政策奖补事项工作细则》一类的政策,让民营企业充分享受融资贴息等金融优惠。
在未来五年中,我市将大力发展科技信贷业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样化金融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建立完善科技贷款贴息制度,降低融资成本。
三、加大政策宣传,推动企业应知尽知
(一)编制科技政策。市科技局将近年来国家、省、市系列科技优惠政策分类整理,突出重点,汇编成册,编制了《科技创新简明手册》、《新乡市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文件汇编》等,发放企业达400余家,方便企业查询、使用。
(二)推进线上政策宣传。在新乡市科技网开辟“国家科技政策”、“河南省科技政策”、“新乡市科技政策”、“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意见》、《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河南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等近三年国家和省市政策措施78条,便于企业了解政策、学习政策,提高创新政策的透明度。
(三)开展政策培训指导。针对企业关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科技金融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进行宣传培训。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开展了“河南省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会(新乡站)”、“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新乡分赛赛前培训会”等2次规模较大的线上政策培训会,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企业代表等近1000人参加培训,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对科技创新政策应知尽知。
(四)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服务。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以来,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高新区、卫滨区、红旗区、新乡县、获嘉县、牧野区、平原示范区、原阳县、卫辉市等地30余家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提供“一对一”政策服务。在调研时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科技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就企业关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等政策进行解读,为企业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政策解读和宣传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创新政策的知晓度和响应度。
四、下一步工作
(一)及时拨付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推动各县(市)、区加快落实科技计划项目及普惠性政策配套资金,进一步强化财政科技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集中全社会优势科技资源,重点支持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开发。
(二)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带动全社会创新投入稳步提升;强化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入社会多元化投入,完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后补助等多样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
(三)提升项目带动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层面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在新乡布局,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新乡科技创新的支持;强化财政资金科技计划项目引领,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积极谋划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
最后,我们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将您的建议融入我市科技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再次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