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量:1193

新科复字〔2022〕4号                     签发人:李 亮

                                                        处理结果:A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9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文杰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助力我市‘打造国家创新高地’”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新乡市科技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新乡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新乡市新乡市围绕“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站位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目标,破瓶颈、搭平台、办高博,使科技支撑力不断提升,各项创新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助力我市“打造国家创新高地”。截至2021年,新乡市拥有各类研发平台1480家,省级以上各类研发平台62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3家,省新型研发机构20家,均居全省第2位;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分别达542家、865家,均居全省第3位;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30余家;2021年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同比增速达12.6%,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5个百分点,产业科技创新基石进一步夯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一)及时拨付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推动各县(市)、区加快落实科技计划项目及普惠性政策配套资金,进一步强化财政科技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集中全社会优势科技资源,重点支持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开发。

(二)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全面落实“八个深化”实施方案,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带动全社会创新投入稳步提升;强化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入社会多元化投入,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上市融资、数字赋能、扩大有效投资、产业链招商、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多样化支持方式,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创新投入。

二、做好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一)建立创新主体梯队培育体系。完善“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机制,大力培育优质企业,促进经济提质扩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空间+孵化+基金+服务+生态”的双创全链条服务,发挥创新创业导师河南行、创新创业大赛、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科技活动的宣传培育作用,提升企业家创新意识,促进产学研融合、中小微企业孵化、大企业技术创新。

(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持续开展科研管理体制创新,推动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发挥两个“八条”政策引导作用,一是利用“自创区新八条”在高企壮大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关键环节发力,二是落实“成果八条”聚焦“成果确认、协议用权、利益分配、股权代持、源头供给、重大转化、创新创业、容错机制”等成果转化全链条8个环节力求突破,引导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持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现由“分粮”向“分田”转变,探索实施各类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完善能够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和管理体制,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链条,进一步提升驻新高校院所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营造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创业生态。

三、推进创新人才供给工程

(一)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落实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在家属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和出入境办理等方面为各梯队人才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支持和鼓励创新型人才离岗创办企业、在职创办企业、兼职创新。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创新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

(二)推进引才聚才平台建设。树立柔性引才理念,充分发挥“高博会”创新平台优势,拓展企业家国际视野,持续探索在国内外创新高地建立引才聚才载体,争创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离岸研发机构等各类人才载体,发挥载体柔性引进科技人才示范作用,加强与国际人才中介机构、外国专家组织、知名“猎头”公司、驻外机构、华人社团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再次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