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乡市科技智库集中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量:7036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科技智库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科技人才在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咨询、项目评估、创新创业等活动中的作用,参照省科技厅工作经验,市科技局拟面向全市有关单位开展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

本次征集专家分为技术专家、财务专家2种类型,专家入库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能够在工作中遵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3.具有一定的学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理论知识、国家、省和本市的产业政策。

4.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国家杰青、中原学者等不受此限)。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行业学会等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的技术主要负责人。

2.财务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或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财务有关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市级及以上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在银行、证券、保险、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工作程序

1.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写《新乡市科技智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在申请表右上角粘贴一寸近期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企业、民办非企业、协会、学会、新型经营主体等由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材料和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至工作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库专家征集,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与督促,专家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专家信息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推荐专家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专家对本人信息负责,单位对所属专家总体信息负责。

(三)本次专家征集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三合一”综合楼四楼459房间

邮     编:453000

电子邮箱:jsjzx5812655@126.com

联系电话:

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0373-5812655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0373-5820696

附件:1.新乡市科技智库专家推荐表

                   2.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