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新科〔2015〕92号)有关规定,经过推荐申报、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对拟认定的第六批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新乡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业务科电话:0373-5820676
纪检监督电话:0373-5820685
附件:第六批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拟认定名单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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