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第六批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新科〔2015〕92号)有关规定,经过推荐申报、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对拟认定的第六批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新乡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业务科电话:0373-5820676
纪检监督电话:0373-5820685
附件:第六批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拟认定名单(公示已结束)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