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20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新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新科〔2021〕5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认定但未晋级省级孵化器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真对照《新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细则》(见附件),逐条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所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红头文件。
三、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1年11月15日(周一)将审核报告、科技孵化器绩效评价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至市科技局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市科技局467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燕萍 苏新媛
联系电话:0373-5825090
电子信箱:xxkjjr@126.com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