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5 浏览量:2270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工作,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确保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质量,河南省科技厅决定对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充实和规范。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综合判断能力强,有较高的知名度。

2.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工作认真、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技贡献和成就突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45岁以下的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者)以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采取基层推荐、综合比较、审查把关、集中报送的方法,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专家认真进行筛选,经审查报送新乡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报送河南省科技厅成果处。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全省科技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上报候选专家名单。推荐时要考虑候选人的专业(学科、领域)分布和年龄、性别结构。

2.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其中,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学科代码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填写到二级学科。

3.各单位对推荐表格核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20前,报送新乡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发送至成果科电子信箱:3054047@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尚四青    联系电话:0373-5820682

电子信箱:3054047@163.com

   

附件: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