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2021年度新乡市研发平台受理情况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资 管 科0373—5820696 jhk5820680@126.com
局机关纪委0373—5820685 xxskjjdw@163.com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691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4楼467房间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