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乡市研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基础研究,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1年6月28日-30日 ,逾期不予受理。办公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
报送地点: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4号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研发平台申报工作,做好平台的汇总和报送。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4.各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hk5820680@126.com,文件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
附件:1.2021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