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提交材料。企业将材料一式四份、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高新科),材料分别报送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时,将知识产权证书原件、最近一次缴费发票、知识产权审核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到市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
(四)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意见,出具推荐文件,统一报送至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申报时间
2016年10月9日材料受理截止,10月12日初审完毕,市科技、财政、税务分别出具审核意见上交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材料、审核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三、具体要求参照省科技厅通知文件要求。
联系电话:5820679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新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