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4年度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市)申报工作的有 关 要 求

发布时间:2014-09-30 浏览量:1761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推动县域特色优势和产业发展,实现民富县强,根据河南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统一安排,开启2014年度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市)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农?2014?1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关于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试点县(市)申报和实施主体为当地人民政府。申报单位要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选准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壮大县域财政实力作用显著的特色优势产业。

    2、申报试点县(市)科技、财政部门要根据豫科农?2014?17号文件具体要求,加强对项目技术、资金预算的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技术、资金预算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无负责人签字和不按审核意见提纲签署意见的,不予推荐。

    3、申报试点县(市)财政部门须出具财政项目申报廉政责任承诺书,做出相关承诺。

    4、申报材料一式8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由申报试点县(市)科技部门负责,于10月13日前报送至新乡市科技局农业科。

联系人:赵洁    联系电话:5820676

邮  箱:xxkwnyk@163.com

 

附件:豫科农〔2014〕17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市)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2稿.doc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