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5年度“科技副总”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科技副总”选聘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人才服务企业作用,鉴于2025年度“科技副总”申报窗口时间短,已对接好的企业未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现决定开展我市2025年度“科技副总”补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新乡市“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新科〔2025〕12号)文件要求,已对接成功且材料齐全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须加盖企业公章,第一页须附企业承诺书,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科技副总”申报初审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件于3月27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材料电子扫描版(每家企业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名命名)发送至市科技局电子邮箱(xxkjzt@126.com)。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联系电话:0373-582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