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实施太阳能灭虫项目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09-09-14 浏览量:2943

辉县市实施太阳能灭虫项目情况介绍

    太阳能灯灭虫属于一种高技术物理灭虫,它是运用光能变电能的原理,运用光控技术,晚上利用灯光诱杀害虫母体。同时因为及时诱杀了害虫母体,起到了杀一灭百,杜绝繁殖的作用,连续使用2-3年后可以使害虫断代。使用该设备还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消除花生的二次污染,对创建无公害花生生产基地具有重要的意义。

    辉县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该项目的实施,在新乡市科技局的大力支持下,从2006年开始实施太阳能灭虫项目,先后在赵固乡、洪洲乡、上八里镇、冀屯乡、薄壁镇28个行政村实施,累计实施面积15万余亩。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390万元,新乡市科技局支持120万元。受益群众42982人。据统计,累计实现经济效益4867万元,节省农药开支486.7万元,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群众的欢迎。

    2009年为更好的实施太阳能灭虫项目,在前三年实施该项目的基础上,更科学更有效的得到灭虫效果,根据第一代地下虫害发生的时间,比去年同期提前了半个月时间在薄壁镇、冀屯乡、上八里镇的22个行政村,51800亩花生地安装太阳能灯2590台。通过实施比已往年份灭虫效果更好。在管理上我们采取了市、乡、村三级联动,成立了安全巡逻队,昼夜值班巡逻,各乡镇统一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明确职责,确保了项目的有效实施。

    该项目的实施,对农业科技示范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一是此项目的实施非常适合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循环农业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二是辉县市委、市政府对此项目实施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全市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各乡镇统一协作,按计划、保质量,较好的实施了太阳能灭虫项目,为我市无公害花生生产基地的建立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对花生田害虫起到了灭虫效果,同时对林果害虫也起到了灭杀效果,对生态环境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科技农业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