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亮
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以法治建设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筑牢法治理念 增强干部执政本领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和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会前学法作为会议的规定动作,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贯穿科技改革创新工作全过程,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紧扣科技创新需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三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年度法治工作计划。作为党组书记面向全局干部讲党课,并先后到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工学院等单位开展民法典等讲座20余场。
运用法治思维 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中的决策部署,营造激发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一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新转化的若干政策》,聚焦成果转化全链条8个环节力求突破;编制《新乡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印发《新乡市科技创新资金奖补若干措施》,促进各类主体创新发展。二是加强高能级平台建设。抢抓国家和省重塑实验室体系建设机遇,聚焦我省重大战略需求,中原农谷、神农种业实验室等全省重大战略平台在我市布局,平原实验室成功揭牌运行,正式纳入河南省实验室体系,河南师范大学牵头建设的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成功获批建设,实现我市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三是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合并项目预算科目、简化项目过程管理,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等活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探索在平原实验室等内部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试点实施科技研发类项目经费“放权限、四自主”。
聚焦法治实践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及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涉及科技重大资金和项目等事项的,坚持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中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将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全面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设“科技资源”和“政策解读”专栏,将科技计划管理作为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等关键节点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联合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打造全覆盖、多角度宣传矩阵,开设“科技发展动态”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三是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健全“科技+信用”管理体系,将科研诚信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全过程,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落实科研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规定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科技项目与奖励,以提升科技资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