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
事项名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职权编码:005511985L003000010001
实施主体:科学技术局
实施层级:市级
责任科室:科技合作人才与科普科
设立依据: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部门规章】:2.《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
3.《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文件精神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部署,自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全面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各级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将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实行电子化,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将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相关事项的函》的要求,2017年7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全部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2017年10月1日起,我国驻外使领馆将不再接受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有效期内的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仍然有效。凡持有有效《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以及试点期间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纸质)的外国人可自愿换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卡证)。
办理条件及程序:
凡我市(含省直管县)聘请外国人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 (http://fwp.safea.gov.cn)进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册申请,按照要求提供并上传材料。
境内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办事指南(暂行)
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办事指南(暂行)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办事指南(暂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刘涟 0373-5828882
地址:人民东路691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479房间
办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保密)精神,该事项所产生的所有数据均为保密数据,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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