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量:2182

尊敬的陈剑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原农谷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新乡市科技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支持中原农谷建设情况

(一)推进省内科技资源入驻“中原农谷”

一是市科技局积极与省科技厅的沟通对接,根据省科技厅草拟的《关于支持建设“中原农谷”种业基地的若干措施》,配合做好相关落实工作。二是积极培育创新平台载体。2022年“中原农谷”内认定9家涉农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是积极培育“中原农谷”内科技型企业。“中原农谷”内成功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28家,认定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1家。

(二)支持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与成果转化

2022年,中原农谷内承担省、市科技项目3项。截止目前,中原农谷内建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载体80余家。建有农业领域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中原学者工作站1家、新型研发机构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家;“中原农谷”区域内建设国家星创天地2家、省级星创天地9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3家、市级农业科技园区18家。

(三)搭建高端交流平台助推中原农谷建设

2022年,我市举办第五届高博会、承办杨凌农高会河南展厅,聚焦“中原农谷”建设,宣传展示“中原农谷”、神农种业实验室、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先正达集团中国夏玉米研发中心等建设情况,“中原农谷”内参展单位13个,展示成果20余项,进一步提升了“中原农谷”全国知名度,同时,深入对接全国农业领域的高校、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团队)、知名企业,相关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加强合作交流并实地考察调研“中原农谷”,为中原农谷建设蓄势赋能。

    (四)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批建设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省级农高区创建工作,多次赴省科技厅进行沟通汇报。2023年初,以新乡市政府名义向省人民政府报送申创省农高区请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4月6日,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平原示范区建设中原农谷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将全面实施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抢抓中原农谷重大机遇,聚焦种业振兴任务,进一步吸引高端创新要素加速汇聚,加大“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下步工作

(一)继续争取省科技厅支持

加强与省科技厅联系,配合做好科技厅在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型企业集聚发展等工作,同时,争取更多的科研资源集聚“中原农谷”,继续推进省级农高区建设工作。

(二)搭建高端交流合作平台

一是积极支持平原示范区承办第30届杨凌农高会河南展厅,把“中原农谷”的品牌以及优秀的农业科技成果推介出去,同时,积极向先进兄弟省份学习,加强在良种繁育、智慧农业、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土壤改良、农业技术集成等方进技术、成果及发展规划,为中原农谷建设提供先进经验。二是通过举办高博会聚焦中原农谷建设,举办论坛、实地参观等活动,充分展示“中原农谷”内先进技术、成果及发展规划,扩大中原农谷知名度,吸引更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团队、知名企业参与中原农谷建设。

(三)积极支持建设创新平台与成果转化

市科技局积极组织开展种子、种苗、种畜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应用基础研究、育种技术和模式创新攻关,实现关键技术和新品种选育的重大突破。在创新型企业集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载体平台建设等方面支持“中原农谷”建设。

(四)积极培育企业创新主体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创新体制,推动科技型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和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全方位的政策宣讲培训活动;大力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创新人才团队和技术创新成果,促进新技术新成果在中原农谷转移转化。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