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30 浏览量:113

赵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新乡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根据科技局自身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新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一是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省科技厅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报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022年由河南省政府致函科技部报送《郑洛新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方案》,研究提出国家示范区建设基础、总体要求、特色定位等内容,明确了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源头供给提升、要素市场提质等六大示范工程共27项重点任务,为争创国家示范区规划了实施路径和前进方向。新乡市作为重要建设依托主体,编制了国家示范区新乡片区建设方案,加快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支撑、政产学研用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二是建设河南省科技成果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争创国家示范区为契机,谋划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编制印发《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方案》《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绩效评价办法》,依托新乡高新区等科技园区布局建设首批10家省级示范区,为赋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先行先试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深化新乡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是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列。结合新乡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匹配创新资源,大力推进新乡创新主体、平台、载体、人才及项目的培育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新乡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发展特色,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探索形成别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模式,2022年1月,新乡成功入围新一批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名单,成为继郑州、洛阳、南阳之后,我省第4个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二是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水平。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印发《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河南师范大学等11家高校院所列入第一批赋权改革试点单位,通过赋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强化高新区自创区建设,打造新乡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在新乡布局建设中试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载体348家,近三年来共支持新乡市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等科技计划项目170余项。

三、促进新乡技术市场繁荣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活动。在省科技厅的大力支持下,新乡市连续举办五届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共签约合作项目1363项,总投资2500多亿元,成为我省促进“校院企地”共建共享、“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二是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科技厅支持新乡市培育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2家,累计获得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350余万元。三是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登记员等技术转移人才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500余人。2023年,新乡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再创新高,达到69.74亿元,同比增长30%。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深入企业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和成果推介,通过校地联合产业发展基金建立多渠道投、融资体系,探索设立社会资金与政府资金相结合的融合式科研项目,加大应用性横向科研项目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深入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全力提升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共同为新乡市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新华章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