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字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5 浏览量:130

尊敬的胡志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市生物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切中发展要害,值得我们学习并深化到工作中去,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谋划汇报如下:

一、新乡市生物与新医药科技创新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及优势。我市是“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片区,是国家火炬计划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河南省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全市现有规模以上生物与新医药企业128家,上市企业3家(华兰生物、华兰疫苗、拓新药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3家,拥有血液制品、疫苗、中成药等制剂近2000个品种规格。拥有行业研发人员50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相关领域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工程师100余人。

(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情况。一方面重点实验室基础较好。新乡市共拥有生物医药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8家(学科类6家、企业类2家)。各重点实验室运营情况良好,2021-2023年,8家重点实验室累计投入研发经费8.824亿元,产出了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 754篇,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等一类知识产权239项、174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金额4176万元。另一方面开展了一批面向科技前沿的基础研究。2020年以来,围绕诱病机理、细胞代谢等领域,我市有关单位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200余项,争取资金6300余万元,为现代生物医药发展提供了原始驱动力。

二、多措并举推动生物与新医药科技创新

一是培育科技创新平台。鼓励相关单位围绕生物医药领域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建设国家、省、市级研发平台,攻克技术难题,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技术创新。建设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攻克技术难题,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技术创新与进步。目前,建有医药卫生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家(河南师范大学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1家(平原实验室),各类省级研发平台61家,建有医药卫生领域市级研发平台262家。

二是布局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围绕创新药物研发、医疗器械等领域谋划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攻克一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带动科技创新水平和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2020年以来,组织实施生物医药科技重大项目15项,支持资金1500万元。争取并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等省级科技项目9项、争取资金1000余万元。

三是深化校企合作。深入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模式。围绕创新链各环节、产业链上下游,支持由新乡学院牵头,生物医药企业参与的生物与新医药新乡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研发投入财政补助、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建立较为完善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通过项目、资金、平台等资源的一体化配置,培育壮大了华兰生物、拓新药业、海滨药业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余家。

三、下步工作思路

创新医疗器械是指在我国依法取得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工作原理或作用机理首创,临床应用价值显著的基本定型器械产品,对于提升生物医药领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海口市、北京大兴、上海市、重庆市等先进地市已针对生物医药领域展开大力扶持,对产品研发按照临床批件、临床试验、取得注册证、产业化推广等分阶段进行奖励,并将创新型医疗器械与普通医疗器械进行区分,凸显了政策的针对性。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您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结合工作职能,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提升生物医药领域小微企业研发实力,尽快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做好科技创新政策、研发统计制度宣传培训,指导生物医药领域企业准确理解研发统计制度,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和核算体系,规范自身研发管理,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帮助企业加速转换发展模式。

二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面向全市驻新高校、企事业单位,围绕生物与新医药、医疗器械等领域,积极推荐申报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谋划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生物医药产业基金等),将生物技术制药、化学药、临床医疗技术研究及应用、生物医用制品与创新医疗器械等领域纳入申报指南,支持全市驻新高校、企事业单位,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三是适时配合政策研究制定。市科技局将配合市发改委、卫健委、工信局等单位,参考海口市、北京大兴、上海市、重庆市等先进地市经验,加大对创新型医疗器械支持力度。如在对《新乡市支持生物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修订完善时,从研发创新到技术改造等方面,将建议针对性地增加对创新药、创新型医疗器械的政策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