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干部职工文明上网制度和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干部职工文明上网,抵制网上不文明行为,净化网络环境,树立网络清新风气。现制定干部职工文明上网规范要求,请各位干部职工认真遵守。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不发布、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违反社会道德的有害信息,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2、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和国家机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好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3、不在网络上浏览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网页和信息。
4、不得在网络捏造或歪曲事实、散步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发布的网络言论和提供的新闻信息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导向正确。
5、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和拷贝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6、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他恶作剧行为。
7、不浏览不良信息,不随意约会网友,不沉溺虚拟时空,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8、工作期间不玩游戏、看电影、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自在电脑上安装游戏以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9、有违反上述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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