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市科技局对2025年3月1日前以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对我市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的通知》(新科〔2018〕26号)等9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新乡市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2016〕17号)等7份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
本通知公布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部门应当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本通知公布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有关实施部门要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2025年4月21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