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郭运瑞委员:
您提出的《于加强驻新高校赋能新乡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提到建议深化校地合作、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等,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对提案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校企校地合作,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我市2025年以来持续推进校企校地合作,通过政策引领、项目落地和机制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印发《新乡市2025年校企校地合作工作方案》(新办文〔2025〕2号),建立了市委领导下的校企校地合作工作机制,旨在贯通“产学研”、联动“校地企”,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促进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已匹配企业技术需求2000余项与高校供给清单1500余项。积极鼓励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开展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评价和年度考核,引导市级研发平台加大研发投入、规范研发活动、强化团队建设,支撑高校学科建设。
(二)持续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科技项目组织的改革精神,尽快出台新的《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以项目为牵引深化合作,共同承担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开展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共性技术产品的研发,以及事关重大的社会公益性研究,力争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重大战略产品研制和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力争全年启动实施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15项。
(三)构建人才发展“蓄水池”,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立足“重在培养、强化引进”的思路,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职业学校作为培养实用人才的重要基地,大力引进培育科技人才,激发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引才育才积极性。我市共培育中原学者6人,中原科技领军人才29人。坚持面向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选派优秀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进行中长期培训,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水平,加大了与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等的长期合作,不断增强我市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市科技局将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校企校地合作的若干措施(试行)》(新发〔2024〕7号),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好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新乡分中心,精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供给。深化职务科技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范围和效应。积极组织争取省级技术转移后补助资金,助力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落地新乡。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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