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揭榜挂帅”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教强市”建设,落实“三谷十链群”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2025〕42号),现将2026年“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榜单共7项,重点开展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研发,力争取得制约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突出市场导向和产业化目标,同时加强有组织科研,引领带动产业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揭榜条件
1.揭榜单位应为在新乡市市辖区、功能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单位。
2.具有相关领域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或是河南省实验室、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河南省中试基地、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等。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
3.领导团队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揭榜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上年末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3倍,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揭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须有新乡合作企业,合作单位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
5.揭榜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组织方式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经审核汇总后直接申报。
2.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申报。
3.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预算申报书》、《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任务合同书》、编写《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材料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右上角标识),审计报告要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预算申报书》正本材料中,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及申报年度),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
2.装订顺序,按照《科研诚信承诺书》、《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预算申报书》、《新乡市“揭榜挂帅”项目任务合同书》顺序装订为一册,附件按顺序附后,各部分之间以彩色插页分隔。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1)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2)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省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科技奖励证书、检测报告、用户证明、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3)合作协议:主要包括研究目标、技术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成果产权归属、技术转移转化、合作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4)银行信用等级证书、企业近两年单位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近两年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和2026年1—8月的财务报表;(5)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1.报送要求:揭榜方和推荐(主管)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推荐,并在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加盖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公章,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
2.报送时间:2026年9月23日,9:00—17:00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38号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六、联系方式
1.项目榜单咨询
工业与信息技术科技科 0373-5820676
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373-5820665
2.申报业务咨询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0373-5820696
3.材料报送咨询
市民中心窗口 0373-5858760
附件:
附件1-7.zip
2026年8月31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