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加快推进“科教强市”建设,支持具备研发能力的企业剥离研发板块独立组建研究院,引导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根据《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新科〔2020〕6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2026年度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
2.2021年度备案的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
二、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6年6月30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38号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三、报送渠道
各申请单位对所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围绕辖区内产业发展需求,积极谋划布局,认真组织开展备案和绩效评价申请工作,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推荐意见统一报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0373-5820696
市民中心窗口 0373-5858760
电子邮箱:xxskjxmptk@163.com
2.2021年度备案的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指南.doc
2026年6月1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