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新乡市“推荐备案”项目拟立项公示
根据《新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2024〕64号)有关要求,结合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引导计划”和“腾飞计划”立项项目申请备案情况,现将拟纳入新乡市科技计划项目备案管理的17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和14项攻关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联系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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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度新乡市“推荐备案”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doc
2025年12月23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