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新乡市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和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新乡市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建立与完善市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我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根据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新乡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新科〔2025〕58号)的具体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新乡市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和绩效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2025年度新乡市技术转移机构申报认定
2.2023年及以前认定的新乡市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估
二、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6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38号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科技成果转化和区域创新科 0373-5820682
市民中心窗口 0373-5858760
工作邮箱:cgk5820682@163.com
2025年12月1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