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8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量:35109

关于认定2018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的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98号)有关规定,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红旗区人民政府5家单位被确定为2018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

新认定的创新型单位有效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是创新型单位的监管部门,请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创新型单位的考核和管理,充分发挥创新型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开展创新活动,推动全市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2018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名单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2018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名单

                          

一、创新型县(市)区

红旗区人民政府

二、创新型企业

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三、创新型医院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四、创新型学校

新乡市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