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8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的通知
关于认定2018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98号)有关规定,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红旗区人民政府等5家单位被确定为2018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
新认定的创新型单位有效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是创新型单位的监管部门,请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创新型单位的考核和管理,充分发挥创新型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开展创新活动,推动全市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2018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名单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2018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名单
一、创新型县(市)区
红旗区人民政府
二、创新型企业
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三、创新型医院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四、创新型学校
新乡市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