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新乡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量:2642

新科〔2020〕47 号


研发投入(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是测度科技活动规模、评价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开展研发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全社会加大科技研发(R&D)投入力度和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全市创新活力,根据市领导关于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新乡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研发投入专项自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税务、发改、工信等部门全面开展科研投入情况自查工作。

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各县(市)、区针对近三年本地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情况、研发费用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2.各县(市)、区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单位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活动开展等情况逐个统计。

(二)加强业务培训政策宣讲

市科技局联合市税务局、统计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每年分批次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及政策宣讲。

1.组织各县(市、区)、驻新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统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指导企事业单位全面提升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研发项目管理水平及研发费用归集能力,规范研发费用数据统计行为,引导企业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充分挖掘研发投入数据潜力,将所有开展研发活动的单位纳入统计范围,确保企业一个不漏、人员一个不少,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对研发投入较少,有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培育研发活动主体,提高研发活动单位数量。

2.不定期开展多维度、多渠道政策宣讲,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培训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帮助企事业单位用足用好各项税收及财政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及税收政策杠杆作用,进一步调动各单位提升研发费用投入积极性。

  (三)强化政策引导力度

1.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科技投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科技经费对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杠杆撬动作用。

2.严格落实研发(R&D)经费投入的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充分兑现,对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大的单位在申报省、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切实增强优惠政策为企业带来的获得感,让企业在获得实惠中进一步激发加大研发投入的主观能动性,形成良性循环。

(四)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市科技局联合市统计局、财政局、税务局、工信等单位,成立多个研发经费投入调研指导专项工作组,按计划赴各县(市、区)、驻新各高校开展科技经费投入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研发费用投入制度建设情况、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立情况及研发费用统计工作人员技能水平等的指导工作,确保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为新乡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实现较快持续增长提供坚实保障。

   二、责任分工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现就提升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1.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研发(R&D)经费投入工作;制定、落实激励政策;组织开展社会研发(R&D)经费调研指导、培训工作,加大科技奖补政策宣传,帮助企业深入理解掌握优惠政策;提升全市科研院所研发投入,全面掌握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数据。

  2.市统计局:负责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统计业务指导和报表的布置培训、数据收集、审核评估、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定期向市科技局提供数据和分析研判报告;配合做好全社会研发(R&D)经费调研指导及培训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及时拨付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补助资金。

4.市税务局:负责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协助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5.市发改委:配合做好新乡市研发投入自查、调研等相关工作

6.市工信局:负责规范和引导军工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协助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7.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引导驻新高校研发经费投入工作;服务驻新高校研发活动开展;促进高校全面归集、报送研发投入数据;定期对驻新高校的研发资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成果及就地转化数量、驻新高校与我市企业共建研发合作平台等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8.市住建局:负责规范和引导特、一级建筑业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协助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9.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规范和指导研发(R&D)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制定、落实研发费用税收、财政等政策;进一步加大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及归集引导力度;组织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根据任务分工合理安排相关工作,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解决难点问题,整合资源,共同推进。

(二)强化过程督导

上下联动,建立层级管理的研发经费投入动态监测、评估、督查工作机制。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定期核查、通报,适时开展评估总结。


 

      新 乡 市             新  乡  市      

 

 

 

      新  乡  市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  乡  市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