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豫科〔2024〕75号)有关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实施选派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副总”申报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省内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3.能够在省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
4.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二、申报流程
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自评认为符合“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行和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同一申报人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选一名申报人。如最终双方对接成功,企业(申报人和派出单位协助)可登录“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fuwu.hnkjt.gov.cn/)”,点击“河南省创新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科技副总组织申报”,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上传由达成意向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本人及派出单位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对有需求且已有意向人选的,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到企业或申报人,比照上述需求办理。
三、有关要求
1.在线申报时间为9月10日—9月27日。企业只需在线填报,无需报送纸质资料。根据前期岗位征集情况,申报最后时段登录企业过多易造成网络堵塞,不能顺利完成申报,请有关单位及早登录系统完成填报。
2.申报企业、申报人和申报人派出单位要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避免空项、漏项、误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计入诚信档案。申报内容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均可公开。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0371-65990101/86230698
市科技局0373-5825090
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附件:关于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的通知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