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量:5310

驻新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新科〔2022〕9号)文件要求,优化、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决定开展2024年度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面向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市级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征集。要求如下: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征信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二)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县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以农业领域为主,工业、服务业为补充,以生产为主,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方向为补充,鼓励信息化、智能化、电商、环保、文旅等人才申报。本次征集不限制人数,鼓励广大科技人才积极申报。

(四)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

(五) 2023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有意愿继续服务的,需参与本次征集。参与本次征集,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将优先续聘;未参与本次征集的,将不再选派。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担任2024年度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团长和团员的不得参与征集。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服务期限原则上到2025年。根据年度履职情况、科技特派员意愿、受援县和受援对象需求,每年适时进行部分调整。

(二)服务时长

科技特派员每年原则上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服务团成员合计年服务总天数不少于30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0人次。

(三)服务台账

每次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后,需填写科技特派员服务单,经服务对象评价后,向受援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报备。

(四)挂牌服务

为便于群众识别、咨询和监督,同时扩大科技特派员品牌影响力,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成员服务时要佩戴“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胸牌并表明身份,同时在服务点悬挂“服务联系卡”,服务团另需在服务点树立服务基地标牌,开展培训、宣传报道中需有科技特派员相关标识显示。

三、服务内容

围绕受援对象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培训、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培养乡土科技人才、培育苗头产业、拓展销售渠道等服务,或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四、绩效评价与支持措施

通过实地考察、动态评价和年终绩效评价等方式对科技特派员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对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实行绿色通道,不受名额限制;对评为良好及以上且下年度参与征集的予以优先续聘;对不合格的予以调整退出,之后不再选派,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1.科技人员需提交《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基本信息表》、职称等证明材料。驻新高校、科研院所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2.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478房间。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 0373-5820665

邮箱:shfzk5820665@163.com

附件:1.新乡市科技特派员信息表

                   2.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征集汇总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