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1 浏览量:1901

 

关于申报2013年度新乡市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我市2013年度科技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紧紧围绕《新乡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02020)》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技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以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为中心,以高新技术产业化、现代农业等方面为重点,优化创新环境、整合科技资源、凝聚科技力量,全面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请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新乡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02020)》要求;

2.项目内容真实,技术路线可行,具有一定创新性;

3.研究开发类项目能够代表我市研究开发技术水平,对提高我市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4.科技产业化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具备商品化生产或示范推广条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

5.软科学研究项目要面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新乡,组织开展有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着力为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要求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已通过鉴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完成生产示范,证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并且项目辐射力强,覆盖面广,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能形成较大的规模经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求前期基础好,与外方合作伙伴签订有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6.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三、申报材料

申报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应填报《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

328: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延津县、封丘县、红旗区、卫滨区、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属企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机构)、驻市科研院所;

329:长垣县、获嘉县、原阳县、牧野区、凤泉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平原新区、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医学院、新乡学院、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2.报送地点:新乡市科技局四楼计划科。

五、申报要求

1.计划项目分为五个类别: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含软科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国际科技合作。申报单位要根据项目计划类别填报相应的《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汇总上报项目指标数为15项。

3.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时间要求按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同时报送《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

5.各县(市)、区的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项目占本县(市)、区的项目指标,须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6.《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等资料均可通过新乡科技网(http://kjj.xinxiang.gov.cn/) “下载专区”下载。

7.联系电话:0373-5820680

8.联系人:刘兴甲、马玉翠

附件1、2013年度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2、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doc

    3、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doc

    4、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