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量:9190

各市辖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启动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00—8月23日18:00。

二、推荐指标

1.高新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指标单列,不占用我市指标。

2.各高校院所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河南师范大学作为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和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3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指标单列,不占用我市指标。

3.列入2022年度中央引导资金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可完善材料后重新进行申报,不占用今年申报指标。

4.列入2022年度中央引导资金项目储备库的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宝电气有限公司、新乡格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凯美龙精密铜板带(河南)有限公司申报的项目,可完善材料后重新进行申报,不占用今年申报指标。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登陆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管理系统(http://zlx.hnkjt.gov.cn/kjfzzx),申报单位按照管理系统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申报材料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于8月24日前提交两套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高新区和河南师范大学于8月30日确定推荐项目报送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0373-5820682    5858760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132窗口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