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乡市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浏览量:11186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已经开始。已享受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请通过加计扣除系统(网址:http://qyyf.hnkjt.gov.cn/czbt)如实准确填报2022年度研发项目信息,所填信息应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项目信息一致。加计扣除系统自2023年7月7日0点开通,8月6日24点关闭,关闭后系统不再接收企业上传材料。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组织辖区企业尽快填报研发项目,同时积极宣传加计扣除政策,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业务咨询:省科技厅  0371-65990101 

                   市科技局  0373-5825090

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