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 新乡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新乡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8041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宣传部、科协,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宣传部、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全市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按照《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豫科〔2023〕62号)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决定举办2023年新乡市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3年5月20日—5月31日

(二)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我市科技活动周广泛宣传《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要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科协要共同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学风传承工作室、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同步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周、农业科技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职业教育活动周、公众科学日、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等活动。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要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二、活动安排

(一)全市科技活动周启动式

2023年全市科技活动周主场启动式安排在红旗区举办。届时将邀请市领导出席,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学家、学生等代表参观科技创新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

(二)主场展览活动

展示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展示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展示《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对于推进我市科普事业发展发挥的重要意义;展示我市优秀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主场展览由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红旗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三)系列活动

1.2023年度新乡市科普讲解大赛。大赛是科技活动周的重要预热活动和为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选拔优秀选手的主要途径,在大赛中荣获金奖的选手,代表我市参加河南省科普讲解大赛。

2.2023年新乡市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选活动。向社会广泛征集、择优确定优秀科普图书和微视频作品名单,颁发证书并在市级宣传平台发布推广,同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和“河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

3.2023年新乡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活动重点将把高端、优秀的科技资源导入广大农村地区,使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更有效地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形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习惯,助力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组织开展配套科普活动。开展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巡讲、“科学之夜”、竞赛活动、“礼赞科学家”主题宣讲、科技小院助力乡村振兴等配套活动。

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金融科技周、农业科技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职业教育活动周、公众科学日、市场监管科技周、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部队举办军营开放等活动。各地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我市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将全市科技活动周与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做到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办出特色。

(二)增进联动,加强宣传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策划系列科技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2023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开展情况统计表于2023年6月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人才与科普科。

联 系 人:刘  涟  李寒雪  

联系方式:0373-5828882

邮    箱:kjhdz2023@163.com

附件:2023年全市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  新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