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驻新高校院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省科技厅于近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4号),现将该通知转发,并将新乡市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见附件2。
新乡市属高校牵头组建的科技孵化载体通过新乡市科学技术局申报;驻新省属高校牵头建设的科技孵化载体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申报;高新区及各县(市)的科技孵化载体通过所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的科技孵化载体由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市科技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并逐项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复)印,书籍式装订(书脊上注明孵化载体名称及年份),一式三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推荐上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申报孵化载体相应的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新乡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和区科技部门推荐表)时间2023年5月12——15日。
其他部门按照省科技厅通知时间和要求报送。
四、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交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132号市科技局窗口,电子版使用U盘报送或发送至电子邮箱xxkjzt@126.com。
五、业务咨询
市民中心市科技局窗口:0373-5858760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0373-582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