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批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新科〔2015〕92号)有关规定,经过推荐申报、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对拟认定的第七批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7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新乡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业务科电话:0373-5820665
纪检监督电话:0373-5820685
附件:第七批新乡市农业科技园区拟认定名单 (公示已结束)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