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高博会“揭榜挂帅”签约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8 浏览量:8170

新科〔2022〕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做好第四届高博会“揭榜挂帅”签约项目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第四届高博会“揭榜挂帅”签约项目(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揭榜制科技项目)》(附件2)、《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揭榜制科技项目)》(附件3)、《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揭榜制科技项目)》(附件4)、编写《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5),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右上角标识),审计报告要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正本材料中,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及申报年度),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

2.材料分册装订,《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揭榜制科技项目)》和《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揭榜制科技项目)》装订为一册、《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揭榜制科技项目)》单独成册,附件按顺序附后。

《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揭榜制科技项目)》和《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揭榜制科技项目)》附件主要包括:①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②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省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科技奖励证书、检测报告、用户证明、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③技术合同(附件6):主要包括研究目标、技术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成果产权归属、技术转移转化、合作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必须明确支付合作方的合作研究费用,合作研究费用支付凭证将作为拨付财政支持资金的重要依据。

《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揭榜制科技项目)》附件主要包括:①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②银行信用等级证书、企业上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和2022年1—10月的财务报表;③资金来源证明材料;④与签约单位合作资金拨付凭证等。

3.申报单位另行编写5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现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取得知识产权、奖励和经济效益等)、项目完成后预期经济效益情况等。(不在申报书中装订,单独报送)

4.市科技局、财政局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2022年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为鼓励我市企业借助域外科技力量攻克我市产业发展技术难题,项目验收后,结合签约项目企业合作费用落实情况,按不超过技术合同额的30%给予支持。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1.报送要求: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提交,并在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6,一式两份)上盖章确认,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

2.报送时间:2022年11月30日9:00-17:00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新乡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新乡市人民东路691号“三合一”综合楼A区4楼474房间)。

五、咨询电话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0373-5820696 

附件:1.第四届高博会“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名单

          2.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揭榜制科技项目)

          3.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揭榜制科技项目)        

          4.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揭榜制科技项目)

          5.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6.技术合同模板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