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承担的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
二、验收依据
依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合同任务要求,对验收项目的经费使用合规性和合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验收内容
1.项目预期的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自筹资金):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约定的经费预算和财会制度进行支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四、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籍式装订:
1.《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验收申请书》;
2.《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总结报告》;
3.《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市财政项目支持资金情况: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由财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并加盖公章;企业需提供资金支出情况汇总表和发票复印件;
5.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本项目取得的各类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查新、论文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执行期内本项目的部分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项目已有产品、样品或样机、生产线等可附照片和用户使用报告;生物医药等类别项目须附环保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项目实施的材料。
五、验收要求
(一)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未达到验收工作要求的,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正式文件形式),说明项目执行情况及延期理由。经市科技局批准后可延期再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三)11月29日前,项目验收材料报送至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xxskjxmptk@163.com。
办公地址:新乡市新二街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三合一大楼四楼474房间
联系方式:0373-5820696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