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量:51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98号)文件规定,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2021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开展了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会议研究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0日—1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发展规划与法规科    0373-5820680

机关纪委                   0373-5820685


附件:2021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拟认定名单(公示已结束)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