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98号)文件规定,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2021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开展了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会议研究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0日—1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发展规划与法规科 0373-5820680
机关纪委 0373-5820685
附件:2021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拟认定名单(公示已结束)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