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厅再次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1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08号),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申报指南并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流程、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二、推荐要求
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将按科技部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审核确认推荐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提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及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河南省科技厅相关产业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由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报送(附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
三、联系方式
(一)专业领域联系电话及邮箱
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王翡 5820665
邮箱: shfzk5820665@163.com
(二) 综合业务联系电话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王玮 582069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tar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