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科技贷贴息补助工作的申报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 《新乡市2020-2021年度“科技贷”贴息补助实施方案》(新科〔2022〕2号)要求,现开展2020-2021年科技贷贴息补助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新乡市辖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两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2月23日)
3.在贴息期间已获得“科技贷”支持,且贷款已在相关部门备案的企业。
“科技贷”指省、市、各县(市、区)及管委会通过出台政策文件,建立“科技贷”风险补偿机制,组织开展的“科技贷”业务。
二、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18日
三、申报材料
1.科技贷贴息补助申请表;
2.借款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付息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贷款入帐凭证(加盖企业公章);
5.贷款结清凭证(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三份,以A4纸大小规格提供整理材料,不同大小规格的材料务必牢固粘贴至A4纸上报送。
电子版以企业为单位将盖章后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四、贴息方式及标准
贴息采用后补贴方式,根据企业申报的可贴息贷款额、贴息比例、贷款天数等综合汇算确定企业贴息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
计算方式:企业贴息金额=基准利息金额×贴息比例;
基准利息金额=贷款总额×贴息期间一年期平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际获得贷款天数/全年天数;
贴息比例:根据贴息资金总额、基准利息总额等综合汇算确定,最高不超过50%。
单个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 20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2020年一年期平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91%,2021年一年期平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85%。
企业贴息补助金额不高于实际支付利息。
五、申报方式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本申报通知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年度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年度受理申报资料,对申报单位的资质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将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递交至市科技局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燕萍 0373-5825090
周胜忠 0373-5812655
电子邮箱:xxkjjqyk2022@126.com
附件:1.科技贷贴息补助申请表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