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4 浏览量:2697

新乡市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

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新乡市申报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工作,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条件

  (一)申报条件。申报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要适应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的特点和规律,分类、择优推荐科学性、创新性、系统性、成熟性和适用性强的项目。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截至20101231)。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不得超过10个,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必须与《科技成果登记表》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完成人、完成单位及项目经受理公布,要求撤出者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进行;当年报奖未获奖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进行;项目主要完成人当年不能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2个)请奖项目;排名前3位完成人投入本项目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否则不能作为前3名候选人(要在介绍完成人贡献时说明)。申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必须附有《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书》、《科技查新报告》,否则不能参与河南省进步奖评审。

  (二)申报重点。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把激励科技创新、营造创新环境、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河南作为重要目标,以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和推动科技进步为主要衡量标准,充分发挥政府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要重点申报技术创新性强、拥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重点申报企业完成或产学研合作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市场前景好、推广应用规模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解决行业或领域发展重点、难点、关键问题,提高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方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大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书两部分。

  (一)书面推荐书要求

   1.书面推荐书主件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在形式上,《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为大十六开本。在内容上,七类成果要求重点阐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项目简介,限1200字;主要科技创新(发现、发明),限5页;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限2页。其中,推荐技术开发、重大工程、社会公益、软科学、科普类项目,项目简介重点介绍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推广应用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主要科技创新重点阐述项目的研究意义、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及详细技术内容中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等内容。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主要提供与项目利益无关的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和推广应用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意见、验收结论或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评价性意见;推广应用情况,要求提供项目生产、应用推广情况和预期应用前景情况,以及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的旁证材料;经济效益情况要求提供近两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和项目完成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证明;社会效益情况要求提供项目在推动科技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推荐技术发明类项目,项目简介部分要求同前;主要技术发明部分应以核心知识产权证明为依据,重点阐述前人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对比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部分要求同前。推荐自然科学类项目,项目简介部分重点介绍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内容;重要科学发现部分,要围绕代表性论文的核心内容,阐述重要科学发现,每项研究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得到提交论文或他人引文的支持;第三方评价部分,要求提供支持本项目主要发现成立的论文和论著目录,不超过8篇。仅限于国内立项的科研成果,已公开发表2年以上,并提交发表刊物、出版社和时间的证明,以及被他引和公认的证明。

  2.书面推荐书附件是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要严格把关,精心汇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如:动植物品种、新药、医疗器械、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环保和劳动安全等,需提供审批、审定证明等)、推广应用证明等。提供的评价证明和用户证明等附件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附件内容不得超过40页,自然科学类项目附件不得超过26页。

  3.书面推荐书要从河南省科技成果管理系统――2011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子系统中生成并打印。每个推荐项目必须报送推荐书正文4份和附件材料1套。

   (二)电子版推荐书

   1.电子版推荐书软件由新乡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管理科统一发放,每个申报项目只能使用一组指标号和检验码,不可重复使用。

   2.网络传送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推荐书数据完全一致,一经省服务器接收,即不能自行修改。因此,各申报单位必须认真负责,每项内容要认真填写、并确认具体内容后再上传。

   3.推荐二等奖以上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其中,二等奖项目答辩时,完成人不到现场,采取播放电子讲稿的方式。制作电子讲稿(文件格式为: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简称PPT文件),要将PPT文件与其配套音频集成为单一文件。时间为12分钟(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汇报不超过10分钟,介绍项目完成人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如时间超出,将以讲解文件不合格处理。播放电子讲稿后,由评委通过电话进行质疑答辩。申报二等奖的项目要提供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所在地1部固定电话号码(另提供2部移动电话号码)备用。届时,由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在提供的固定电话机旁等候答辩。一等奖候选项目在二等奖项目答辩评审的基础上产生。一等奖候选项目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要求另外制作电子讲稿即PPT文件,届时现场汇报和答辩。汇报时间为15分钟(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汇报不超过13分钟,介绍项目完成人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

  三、推荐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如实、全面填写推荐材料,否则作为不合格项目退回申报单位,不提交当年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二)推荐受理时间:书面材料受理是201171日前(含PPT文件);电子数据受理时间是20116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有关拟申报单位,请于20116152010620期间,向市科技局申请指标号。电话联系时请上报项目名称、项目登记情况、科技查新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联系人电话,经研究后给予反馈是否给予申报“指标”。

  联系电话:5820682 

                 新乡市科技局

             二Ο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