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届中考核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9-01 浏览量:3100

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届中考核的实施方案

 派往新乡市的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派往单位,现将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届中考核方案发送你们,望按时做好各项准备。

 一、考核组织:

 成立市科技特派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秦英担任,副组长由市科技局调研员周国学担任,成员由市、县(区)科技局、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有关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人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人事科。

 二、时间安排:

 2010年8月23日―8月27日。

 三、考核对象:

 2009年度派驻我市有关企业和单位的省、市级科技特派员。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市科技特派员考核领导小组组成3个考核组,按分工分别到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进行逐一考核;考核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开展。

 1.听取汇报:由科技特派员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回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派驻单位作补充;

 2.检查工作过程中有关文字记载和技术资料;

 3.现场查看驻点工作开展情况;

 4.广泛听取派出单位、派驻单位、项目辐射区被服务群众等不同层面人员的意见;

 5.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作出评分,填写《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

 6.考核工作结束后,各考核组写出书面工作小结连同《考核表》一并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等次:

 1.优秀:考评90分以上者;

 2.合格:考评70--89分以上者;

 3.基本合格:考评60--69分以上者;

 4.不合格:考评60分以下者

 六、考核内容:

 (一)基本情况考核(30分)

 1.是否制定科技创业方案、企业发展计划、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是否按时呈报工作总结(10分)。

 2.是否按要求参加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业务培训(10分)。

 3.科技特派员责任心和工作态度(10分)。

 (二)绩效考核(70分)

 1.建立利益共同体情况(20分)

 (1)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企业、园区(基地)和种植、养殖大户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赢”。

 (2)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科技企业,或为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辐射带动效果显著,服务对象收入(产量)比上年增长显著的。

 (3)创办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或流通组织,较好地解决了技术、生产或产品销售。

(凡做到三者之一的,得20分)。

 2.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情况(30分)

 (1)为服务对象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和组装配套新技术、增加效益(产量)10%以上。

 (2)引进示范新技术、新成果起到了较大的推动、辐射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并取得科研成果或专利,推进了产业化发展,效果比较明显的。

 (4)帮组服务对象开发新产品或制定新技术研发计划,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增强发展后劲的。

 (做到上述之一的得30分,没有达到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扣分)。

 3.科技培训情况(20分)

 (1)为服务对象每年集中组织科技培训3次以上,并发放技术资料(10分)。

 (2)为服务对象每年培训5名以上各类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10分)。

 

              附:1. 《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

 2.各考核组人员名单及分工。

 

 

附一

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

姓   名

                派出单位

 

所在县(区)

                派驻单位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满分

考核得分

基本情况

考    核

(30分)

1

有关方案、规划、工作计划、总结等

10

 

2

参加各类活动和工作培训情况

10

 

3

责任心和工作态度

10

 

绩效考核

(70分)

1

建立利益共同体情况

20

 

2

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情况

30

 

3

开展科技培训情  况

每年集中科技培训情况

10

 

培训技术人次情况

10

 

考核等级

 

总计

 

派驻单位

意    见

 

派出单位

意   见

 

市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意     见